法院认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司法机关对刑事犯罪进行追究的活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在案证据证明,张绍霞与王克勤系夫妻关系,在家庭分工中,由张绍霞具体管理家庭收入,支付家庭开支。张绍霞虽然明知王克勤交给其的部分钱款系非法收入而用于家庭开支,但没有证据证明其系为逃避司法机关对刑事犯罪的追究而对上述钱款实施窝藏、转移等行为,故张绍霞没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主观故意,不符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因此公诉机关对张绍霞掩饰、隐瞒闫某、孙某、王某3给予王某1的人民币720万元的指控不成立,法院不予支持。
文章中提到,2013年9月25日,中央巡视组向重庆市委反馈巡视情况时,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孙政才表态,“尤其要狠抓反腐倡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选人用人等突出问题的整改”。3年后,中央巡视组对重庆开展“回头看”,却发现“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选人用人把关不严,一些干部‘带病提拔’”等问题。
《入冬最强寒潮来袭,煤电气够用吗?发改委回应热点》丈夫王赣江利用担任环保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副主任、巡视员等职务的便利,为相关企业谋取利益收受钱款落马,妻子翟某担任三家企业的“顾问”或“财务主管”,每月收取每家企业6000元至8000元不等的“空饷”,共计受贿96万余元。日前,翟某因受贿罪,被北京市二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万元。




